足球报:三大历史遗留问题 中足联必须妥善处理

记者寒冰报道 经过了长达10年的等待,随着中国足球的职业联盟——中足联的成立,中国职业足球将迎来里程碑时刻。中足联将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厘清中国足协和中足联的职责关系和范围,中国足球的行政管理和职业联赛运营将彻底分离,联赛运营由中足联负责。 即将登上中国足球历史舞台的中足联,除了要立刻投入精力,积极运营职业联赛和招商之外,还需妥善处理中国足球在发展过程中积存的历史遗留问题——数额巨大的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独占36%的占股过大、中超装备赞助被垄断,这三大“老大难”问题每一个都棘手,也许短时间难以取得突破,但需要中足联在未来的时间内积极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合理合规的解决方案,让中国足球得以卸下历史包袱,轻装再上阵,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限制俱乐部不计成本过度投资的办法,从欧足联到五大联赛,再到近邻日本J联赛,均普遍采取财政公平法案,但只有中国足协采用了向俱乐部引援收取1:1的“调节费”方式,造成了历经8年多、总金额高达18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 调节费的25%,原本就该返还 调节费源于2017年5月,中国足协发布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其中“引援调节费的收取及使用”的条款对“调节费”收取和使用做出了说明。俱乐部引入的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俱乐部,都要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收取的引援调节费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作用是“资助中国足球公益活动、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促进普及足球、推动足球科技进步及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服务国家振兴足球战略和发展规划”。 调节费从2017年夏窗开始收取。调节费的征收方式,经历了从“等额补缴”到“差额补缴”的过程,征收范围也从引援费扩大到球员买断费、解约金等,以至于调节费的征缴总额至今仍然是个谜,据外界估计高达15-18亿元人民币。依照原本征收时的政策,引援调节费可以向俱乐部退还25%,但只能用于俱乐部青训。随着中超金元时代结束,俱乐部经营陷入低谷,此时调节费的返还成为中超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此前不少俱乐部希望中国足协能返还调节费,为俱乐部财政解困,但调节费从收取的那一刻起,就明文规定只能用于青训,这让众多希望得到返还调节费的俱乐部有些失望。随着中国足球的青训工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中足联的成立,调节费这个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终于让外界看到了解决的希望。 对于中足联而言,调节费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从调节费的具体总额,到是否延续至多返还25%的比例,再到如何监督调节费返回后的资金使用问题,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今国内各级政府格外重视青训的大背景,也在推动调节费问题的解决。显然,如果调节费问题能够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这笔资金的使用途径最终还是要落在青训方面。 解决仍需时日,但应积极面对 调节费问题迁延日久,中足联成立后要解决问题,面对的也是巨大的挑战,毕竟多年来这笔资金的留存与如何使用,一直处于饱受争议的状态。 根据当时的政策,调节费的25%可返还给俱乐部,但只能用于青训项目。单是返还25%的调节费,就已经面临着诸多困难。至于其余75%未返还的资金,近年饱受财务危机困扰的俱乐部,也一直期待能有更利于解决自身难题的方案。 向俱乐部返还调节费的具体难题,首先要面对的困难就是,当年缴纳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已停止运营,其梯队和青训项目也不复存在,即使返还,按当时的政策考量,这笔资金已无处可用。其次是,当年缴纳了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现在没有通过准入关,但依然保留着青训梯队,如果返还了25%的引援调节费,那又如何确保调节费返还后能真正用于青训呢?毕竟这类俱乐部没在中国足协注册,中国足协和中足联如何管理、监督?对于目前仍在继续运营的俱乐部,调节费返还后同样面临是否专款专用于青训的监督问题,这需要中足联找到切实有效的监督方案。 调节费应该返还给俱乐部的25%部分,如何返还?返还后如何监督专款专用?对此,中足联需要通过扎实的调查和评估,根据不同俱乐部的不同情况,拿出合理合规的监督方案。俱乐部可以将每年的青训开支列出预算,经审核通过后获得调节费返还,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案,最关键的一点是,中足联要在成立后理顺自身的继承权、处置权,毕竟当年发文、征缴时的单位是“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职局字[2017]83号)。当然,只要中国足协、中足联能真正将调节费作为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这一“老大难”问题就能进入议事日程并推进落实。 此外,近年部分中超俱乐部财务困窘,维持一线队运营已显艰难,也很难投入更多资金用于青训,因此,基于当前推进青训空前积极的大背景,是否可以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同样需要中足联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明确结论。此举客观上能减轻俱乐部在青训投入上的负担,也能够进一步加大俱乐部的青训投入力度。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也符合当初设置调节费专款发展俱乐部青训的初衷,本质上还是有利于中超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建设。 鉴于引援调节费的处置问题已经是“老大难”,中足联在处理时,完全可以通过中超理事会来自主商议具体解决方案,然后由中足联和中国足协向上汇报,以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解决好调节费的问题,甩开金元足球时代遗留的历史包袱,中足联才能轻装上阵。 中国职业足球此前的管办不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机构职能与职业联盟相似的中超公司。2005年初成立中超公司,管办分离的理念本质上是效仿英超联盟,但与英超联盟公司不同的是,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独占高达36%的股份,中超16家俱乐部各占4%股份。 这意味着,中超从版权、联赛赞助商、俱乐部球衣装备商等项收入中,中国足协都能分到36%的商业收入。从欧洲五大联赛到近邻的日韩联赛,所在国足协从职业联赛版权、商业收入中的分成,都远低于这个比例。中国足协早在2019年就宣布将放弃在中超公司的股份,还利于俱乐部,但遗憾的是至今仍然没有付诸实施。 中足联的成立让中国足协能够脱离中超公司,也让中超联赛和俱乐部的商业收入最大化看到了实现的希望。 国际通行做法,占比5%左右 从欧洲五大联赛到J联赛,各国足协与职业联赛均早已实现管办分离。虽然这些足协依然在职业联盟中拥有一席之地,但足协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各级别国家队版权、赛事经营和商业运营的相关收入。这些足协也从职业联赛的收入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但比例远低于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的36%,通常做法是占比5%左右。 英足总的收入主要来自各级别国家队的版权、比赛日经营、商业收入和主办的足总杯、业余联赛相关收入,其中,足总杯版权收入谈判由英超联盟与英足总联合进行,英足总占5%。同时,英超联盟的版权收入中有15%会分拨给英冠、英甲和英乙3个级别的职业联赛,另有更少比例“补贴”业余联赛。 欧洲其他四大联赛足协从职业联盟收益中得到的分成比例,基本与英足总相似。比如西班牙联赛,西甲和西乙的版权收入要分出9%,其中3%向西班牙体育高级委员会缴纳,用于补贴其他冷门体育项目的发展;西班牙足协只有2%,2.5%分给职业联赛降级援助基金,1%分给西班牙职业联盟的行政费用,还有0.5%分给职业球员工会。实际上,只有分给西班牙体育高级委员会和西班牙足协总计5%的版权收入,不属于职业联赛范畴内。 西班牙足协为增收,不得不将超级杯决赛队伍扩军到4队,放在沙特举办,每年收取沙特4000万欧元的主办费,其中的1900万欧分给参赛队,2100万由西班牙足协用于国家队和业余足球的发展。意大利足协的做法与西班牙足协相似,同样把意超杯决赛扩大到4队,也放在沙特举办以筹集资金。另外,意大利足协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国家队的版权、比赛日、商业收入和大赛奖金。 至于近邻的日本足协,其主要收入除了国家队和足协主办的天皇杯、各级业余联赛的收入,还有各种注册费用。日本足协从J联赛每场比赛票房收入的分成仅有3%。 从世界各国足协与职业联盟的收入分成来看,普遍不超过5%。相比之下,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高达36%的股份就显得偏高。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占股比例过高,一定程度上让中超俱乐部获得的分红降低。中超金元时代,虽然俱乐部单赛季分红曾高逾6000万,但彼时引援开销动辄十几亿,这些分红犹如杯水车薪。如今中超俱乐部的整体运营处于低谷中,中国足协占比过高的商业收入分成,对俱乐部的影响更直观,也更需要得到改善。参考欧洲联赛把相关占股降低到5%也许过低,但36%显然过高,需要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让中足联覆盖的三级联赛都有合理收益。 让利于联赛和俱乐部,养鸡取蛋 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的36%占股比例是否应降到国际普遍标准的5%左右,同样需要中足联结合中国足球的实际给出合理的方案。中超联赛的商业收入本就不高,版权收入每年1.5亿,冠名费1.2亿,算上其他赞助商收入,一个赛季的收入总额不会超过4亿。除去成本和税费,以目前的分红比例,每家中超俱乐部能分到的约在1000万左右,如果中国足协兑现之前的承诺,不收取分红或分红比例降到5%左右,则中超每家俱乐部约能多分500万左右。 管办分离后,中国足协也将基本退出职业联赛的管理,仅专注于各级国家队、足协杯、青训以及业余联赛领域。虽然近年来国家队的成绩并不理想,但中国之队的商业价值并不低。中超金元时代期间,中国之队的赞助收入最高峰时曾接近6亿。即便近年中国足球陷入低谷,但国家队的装备赞助依然每年有1亿的收入,近年发展迅速的女足吸引了超过17家赞助商,总计也有近1亿的赞助商收益,加上足协杯和其他业余赛事,中国足协仅赞助收入都接近3亿,还没算各级国家队的版权收入和国际比赛日的票房收入,因此,即便离开中超公司,占股比例大幅下降到国际通行的5%,中国足协依然能有不菲的收入用于支持各年龄组国家队、青训和草根足球。 中足联成立后,中国足协除了减少36%的中超公司股份,还应放弃职业联赛的商务开发和广告牌主导开发权,管办分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中国足协还利于职业联赛和俱乐部,合情合理,毕竟“养鸡取蛋”更具可持续发展。 中足联与中国足协一样,会将中超联赛的版权、赞助商集体打包出售,但这样的集体打包商业收入,不再有昔日管办不分的问题,能够真正还利于联赛和俱乐部,相比之下,至少俱乐部每赛季的商业分红将平均增加近50%。俱乐部对职业联赛商业谈判有更多的积极性,将来职业联赛的商业收入能有提升,同样会为中国足协主管的国家队、足协杯、青训和草根足球给予一定比例的反哺,形成足协与职业联赛之间的良性循环。 除了引援调节费和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的36%股份,中超联赛的装备赞助集体打包模式也是历史遗留问题,随着中足联的成立、管办分离的明确,这一“老大难问题”也应得到改善。 与引援调节费一样,中超俱乐部的装备赞助由一家赞助商独揽,在世界足坛是非常罕见的。此举始于2009年,彼时中超联赛正处于低潮期,中国足协当时对中超联赛的整体商业价值评估不乐观,但2018年正值中超金元时代巅峰期,中国足协依然以地板价与赞助商续约10年,这对中超商业价值的影响非常明显。 与2028年才到期的中超版权合同相似,中超俱乐部装备赞助集体打包合同要到2029年才到期。新成立的中足联,或许可以考虑从不同方面做出调整。中超俱乐部以球衣为核心的装备市场前景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俱乐部是否能自主选择装备赞助商,从而吸引更多球迷购买球衣和周边产品,释放商业收入的增长空间。 装备赞助经营应与时俱进 1990年代J联赛起步阶段,J联赛俱乐部装备赞助曾由其本土装备商美津浓打包,后随着J联赛的发展,日本足协彻底放开,让俱乐部自行寻找赞助商。进入21世纪后,还实行俱乐部装备赞助集体打包做法的,除中超外,只有北美大联盟和2005年创办的澳超联赛。在传统的英式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自主选择装备赞助商的市场竞争是主要模式。 2009年中国足协集体打包中超16队装备赞助时,是基于当时中超商业价值的低落。2008年11月赛季结束后央视停止转播中超,中超商业价值直线下降,2008赛季中超俱乐部的赛季分红仅有区区的150万,再加750箱啤酒和一台打印机。2009年足协拿到每年1500万美元(约1亿元人民币)的赞助合同,且逐年增长10%的集体打包赞助合同时,每家俱乐部可分到150万元收入以及价值500万的装备,当时大部分俱乐部都可以接受。 装备赞助集体打包这种模式,对球衣购买力强大的顶级俱乐部而言,是商业价值的低估——当年北京国安、大连万达已能拿到500万的装备赞助费,上海申花也能拿到450万。2018年足协将集体打包合同以30亿总价续约10年时,名义赞助费比2009年增长3倍,其中现金收入仅8亿,剩余22亿为等价装备。彼时中超正处于金元时代,几家顶级豪门的赞助商底价都在每年5000万以上。据估计,当时中超16支球队的装备赞助市场估值至少每年可达4亿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无缘世界杯的国家队从同一家赞助商得到的装备赞助费达每年1亿元(约1550万欧元),仅次于国际顶流的英、法、德、意、西、巴、阿七支国家队,可见中国足球装备市场真正的商业价值。 联赛整体装备赞助价值通常在国家队的4倍以上,当时英超20支球队的装备赞助总额是英格兰队的8倍。即使如今中超处于低谷期,16支球队的装备赞助市场价值也应与联赛商业赞助价值相当。对新成立的中足联来说,解决中超装备赞助被“垄断”的历史遗留问题,释放中超俱乐部装备赞助收入增长潜力,是短期内增加俱乐部商业收入的重要手段。 打破垄断,增加装备赞助多样性 在版权和票房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中超俱乐部收入增长的最大空间就是商业赞助收入,其中,装备赞助和球衣广告是主要来源。被同一家赞助公司垄断中超装备市场,中超无法获取由市场竞争带来的装备赞助商红利。这种市场竞争,获利的自然是俱乐部。各支国家队和俱乐部豪门的装备赞助收入,正是因为不同装备商之间的竞争才得以水涨船高,不断打破纪录。 因为违约金额高昂,中足联无法像切尔西或俄罗斯那样中止之前的装备赞助合同,选择金额更高的合同,让中超形成装备赞助市场的多元化格局,但中足联可以尝试谈判金额更高的续约合同,或者吸引其他装备赞助商竞争,最终形成俱乐部自主招标装备赞助商的局面。俱乐部收获的将不仅是金额更高的赞助收入,还有设计上更吸引球迷的球衣及周边产品,进而大幅增加以球衣销量为核心的周边产品收入。 此外,中足联还可以考虑继续放开球衣广告位置。此前足协已将球衣广告位置增加到5个,在适度保持球衣整体美观的前提下,继续增加球衣广告位数量,有助于俱乐部增加球衣赞助收入。相邻的J联赛,球衣广告位已增加到至少7个。巴西和北欧联赛的球衣广告位都已达10个以上,最多的纪录是21个。球衣广告位的增加,本身也是体现俱乐部招标赞助商“以量变到质变”的现实理念。 在很难找到能大额投入的单一顶级赞助商时,降低单项赞助标价、增加数量,也能让俱乐部的赞助收入得到显著提升。这方面,J联赛上赛季升班马町田就是典型。町田俱乐部地处人口仅40万的城市,2022年,町田的赞助商最多时达375家。2023年还在J2联赛时,俱乐部的顶级赞助商有10个,印在球衣上就有7家。町田把赞助商分为顶级、装备、白金、黄金和白银5个级别,甚至包括了理发店、居酒屋和商超广场,俱乐部2023年的赞助收入26.56亿日元(约1.33亿人民币),放在中超都是翘楚。 对于新成立的中足联而言,需要在推动职业联赛市场化方面取得一些突破,有效帮助中超俱乐部增加商业收入,赢得俱乐部的认可。改变中超装备赞助垄断格局,积极鼓励和推动中超球衣赞助的多元化,不失为有益的尝试。同时尝试改变俱乐部的传统理念,在吸引赞助商方面像町田一样从追求“大企业高金额”向“小企业低金额”的务实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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